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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瑽寧:終結公然哭鬧的對話祕訣




2012-11-30 親子天下雜誌 41    /黃瑽寧




 




孩子在公共場合大哭大鬧吵著要買東西,這種被多數父母判定為「災難當頭」的轟動時刻,不是上帝的父母該怎麼理性面對?




 




一位朋友曾經與我分享一段令他困擾與難堪的經歷:有一天他和女朋友拿著路邊買的烤玉米,走進窗明几淨的知名咖啡館,準備度過一個安靜的下午。不久之後,服務生走向他們的桌子,禮貌的要求他們將烤玉米帶到外面去吃,或者丟棄,因為這家店是不准帶外食進來的。




 




我的朋友已經吃完他的那一根玉米,所以沒什麼問題,但這位女朋友卻是老大不高興。不知道是為了考驗男朋友的耐性,還是本來就心情不好,女朋友竟然當場發飆,在公共場合發起大小姐脾氣來。




 




「我偏要在這裡吃完,你們能拿我怎麼樣?」女朋友說。咖啡館裡客人的目光全都看了過來,男主角尷尬的趨前,低聲下氣的請求:「寶貝,別這樣。」




「王大明,你現在是怎樣?幫我還是幫他們?你搞清楚!」女朋友氣燄高張的撂狠話。




 




最後事情是怎麼解決的我已經不記得了,只是這故事一直烙印在我腦海裡,直到多年後我開始教養自己的孩子,又再度浮現出來。當我的孩子在便利商店大哭大鬧,吵著要買養樂多的時候,我忽然可以體會當時朋友所受到的困窘與難堪,但同時我也體會了某種溫暖的一面。




 




為什麼他敢不計形象的大鬧?




所謂溫暖的一面,來自於感受到你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是這麼的重要且無可取代。他們不在乎身邊眾人異樣的眼光、貶損的評語,只求他世界上所最在乎的人——你,去滿足他們的渴望與需求。仔細想想,若非擁有十足的信任與倚賴感,不論是兒童或是成人,應該都不會輕易嘗試「亂哭亂鬧」這一招。從這個角度去同理您的孩子,而不是用「你就是要挑戰我是吧」這種受害者的心態,才能平靜的處理教養孩子中最常遇到的困難。




 




人的天性一直保有一個終生的企求,也就是「被所愛的人,無條件的接納」。孩子從出生開始,就不斷的向製造他的人(也就是父母親),來索取無條件的滿足。可惜為人父母的我們並不是上帝,更有自己的困境(時間、空間、金錢),以及外在社會的框架(禮儀、習俗),當然不可能滿足孩子無時無刻的需求。




可以這麼說,哭鬧是孩子表達「愛之語」的一種,卻也是傷害親子之間最大「愛的殺手」。




 




回到我們剛剛提到的那對男女朋友,如果當時的男主角是你,你會怎麼做來消除現場的尷尬與緊張?你會當場訓斥女朋友?還是回頭威脅服務生?




一般來講,規定就是規定,店家明白的告示禁帶外食,應該就是底線。也許你可以在女朋友的耳邊說:「當你這樣大聲嚷嚷,我感到很難過。雖然知道你今天心情不好,但是我希望你可以用別的方式表達,比如說,等一下我們可以到河邊吹風,大聲的罵一下老闆。」這樣說,可以挽回你和女朋友的顏面,同時不傷害到彼此的感情。




 




讓孩子學習同理你的感受




一樣的方法也可以用在孩子耍脾氣,又哭又鬧的時候。很多研究都告訴我們,當孩子有情緒反應的時候,不但不是災難來臨,反而是最好的教養時機,是培養親子溝通與互信的關鍵時刻。在這麼難得的機會,若是爸媽採取高壓懲罰,沒有把握機會了解孩子,並讓孩子學習同理你的感受,那麼這場哭鬧就一點收穫也沒有,反而讓彼此更加失去信任感。




 




除了教導孩子以哭鬧行為達成目的並不可取之外(當你躺在地上哭鬧),可以讓他知道你的感受(我覺得又生氣又難過),並且同理他的需求(我知道你想要喝養樂多,養樂多又甜又冰,喝起來很舒服)。接著教孩子正確的表達(你可以現在跟爸爸說,我真的好喜歡養樂多,如果我明天沒有咳嗽,可以讓我喝一瓶嗎?),然後彼此做可達成共識的約定(爸爸一定會爽快的答應你),最後來個擁抱。




長大以後,你的兒子學習這套溝通模式,也許會成為一個理想情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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