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蠟筆抽檢 7成標示不清
2012-2-22 22:02 作者:張舒涵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新學期的到來,家長們紛紛為學童添購文具用品蠟筆。消費者文教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檢花蓮市面上蠟筆、粉蠟筆,共20個品牌,抽檢結果發現75%的商品標示不合格,缺少標示原始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項目或字體過小不合規定,但無重金屬過量的問題。
▲消基會22日公佈抽查市售蠟筆、粉筆檢測報告,結果發現依據「文具商品標示基準」,抽查20家商品中高達75%的樣品不合格,消基會呼籲業者落實商品安全性與中文表示的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圖文/楊萬雲)
消基會與標檢局於100年底前往花蓮地區的書局、文具店及大賣場等通路,共20件品牌,進行調查檢測。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明,這次採樣檢測依據「文具商品標示基準」檢視,結果發現標示上存在不少缺失,共有15件樣品的標示情形不符合要求,比例達75%,不符合規定情況包括:應標示資訊未標示,當中有14件樣品未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或電話;有3件標示字體小於0.15×0.15 cm;3件未以中文標示。
蠟筆與粉蠟筆能有繽紛色,這些色彩可能是在生產過程中,添加過量含重金屬的助劑所造成,標檢局組長張文彬表示,雖然蠟筆、粉蠟筆屬於一般性商品,不需要標示成分,但這次特別檢察8種潛移性重金屬含量(包括鉛、鎘、汞、砷、銻、硒、鉻及鋇),選定「重金屬」主要是考量會影響消費者健康,尤其重金屬「鉛」會嚴重傷害幼童神經系統;經過檢測結果20家皆無超量的問題。
▲蠟筆與粉蠟筆於製程中須添加顏料,其製造過程中可能含有重金屬,家長在購買時,應注意是否有完整中文標示,小朋友在使用過程中,也要注意勿邊塗畫邊飲食。圖為司馬庫斯新光小學實驗分班。
(圖文/楊萬雲)
針對這次標示不符合規的商品,張文彬表示,標檢局已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正,期限內不改正者,將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蘇錦霞表示,商品標示法實施多年,仍有許多業者不符合規定,她提醒民眾選購的商品如有完整中文標示應詳讀使用方法,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中文標示不清楚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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