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就是要這樣玩




 




【什麼是遊戲】




 




遊戲是在滿足孩子的行為表現,可能是出於對事物的好奇、對環境的探索,或者是滿足刺激上的需求、個人的想法,又或者是在符合自己的動作表現。遊戲不一定是有目的性的,它可能只是孩子的一個想法、一個概念或是一種衝動表現而已。遊戲它是隨機隨性的,孩子想到就做、看到就做、聽到就去做。遊戲對孩子而言是充滿想像力的,它涵蓋著孩子的幻想跟創意,幻想跟創意可能是來自於孩子本身的生活經驗,也有可能來自於電視所看到的影像,又或者是來是於其他孩子表現出的行為模式。遊戲是充滿了快樂,它讓孩子會喜歡浸在其中,讓孩子不會感受到限制,讓孩子能夠自然且真實的表達自我。總之什麼是遊戲,就是一切只是為了”好玩”。




 




【遊戲的內涵】




 




遊戲是兒童能力發展的途徑與結果,因為遊戲發展是依循兒童發展而定,會依孩子當下的能力(包含認知、動作、社會、情緒)、而有不一樣的模式跟結果,所以可以從遊戲過程去判斷孩子的發展狀況,而孩子也會依遊戲的需求發展出所需的能力。遊戲是自發性的行為,是兒童呈現自己的最佳工具,因為遊戲會讓孩子解放各種不同的慾望及驅力,孩子會就當下的情境、當下的想法、及當下的能力讓自己在遊戲中巧妙的將現實中被動受環境所掌控的自己,逐漸轉變為主動掌控環境,所以孩子會採以有意義的方式主導自我的改變。因此兒童的遊戲能力與其整體發展是互相影響的,且兒童可以透過遊戲發展感覺、動作、認知、語言、社交、溝通、情緒、人格等能力(笛飛兒工作室,2003),隨著能力的發展,兒童遊戲的品質也就會跟著提升。




 




遊戲是無固定模式,它是隨機隨性的,因為孩子的認知發展及組織策略尚待建立中,所以遊戲的玩法隨時會改變,也隨時在修正,因此孩子的遊戲玩法(能力)會越玩越好,也會讓人覺得越玩越聰明。遊戲是出自內在動機的,孩子會有種慾望跟驅力去滿足個人的行為表現,這也是一種學習的動力。遊戲強調的是過程而非結果,要看的是孩子在遊戲過程中想像、學習、組織及問題解決各項能力的表現狀況。遊戲是一種自由選擇,孩子會依當下的能力及情境選擇出適合自己表現的遊戲方式,它不同於工作或任務,被賦予目標或技術的方式,這樣會限制孩子在遊戲中所呈現的慾望及衝動。遊戲是具有正向的影響,孩子會依遊戲發展出各項所需的能力。遊戲具非真實與假裝的成分,遊戲過程中可進行模擬腳色或想像的情境,藉由這些虛幻的內容建立起情感抒發的管道,進而成就自信心的表現。




 




兒童遊戲的時間越長,內容愈豐富,代表兒童的能力越強,加上兒童的遊戲內容會隨著認知而改變,所以孩子在多次嘗試遊戲下,會逐步修正遊戲的內容,也就越知道怎麼玩,也就表示孩子的組織架構越趨於完整性。




 




【遊戲的發展順序】




 




遊戲發展的順序各家學者有不同的闡述,本人習慣常用的順序依序為感官式遊戲、排序式遊戲(針對自閉症兒童)、功能式遊戲、建構式遊戲、表徵式遊戲、及規則式遊戲。




 




感官式遊戲是指以滿足自己的感官刺激需求或是練習性的動作為主,指的是0~2歲的幼兒,因為這時候符合皮亞傑認知發展理論的感覺動作期,強調動作的知識,是以「現在」為取向,這時孩子會學習當下許多的動作基本架構跟感覺回饋,例如:吃手、玩聲音、晃動身體、跑、跳…等。




 




排序式遊戲在分類上是屬於自閉症孩童一種特定的遊戲模式,主要是受限於某特定認知功能上的發展,是以滿足個人特定需求為主,例如把所有小汽車依序排得很整齊不容許改變,該特徵呈現出孩子固著的行為,當孩子過度沉入於這樣的遊戲結構時,也就表示再次進入封閉的領域中,所以在策略上大人可試著在孩子的排序過程中侵入孩子的遊戲裡,例如改變排序的方式、多一個或少一個排序的要件,間接或直接引導孩子透過排序的物件注視到大人或其他環境線索,進而可要求孩子以排序為前提配合大人進行依序輪流的動作或是仿造大人排序的內容。此時在侵入的過程中可能會觸犯或挑戰到孩子固著的行為,所以過程中會是直接強迫孩子與人互動,在目標上也是同時在提升孩子的挫折忍受度及建立孩子的情緒管理行為。




 




功能式遊戲指的就是依據物件(玩具)的功能性做出遊玩的表現,以固定化的直接複製日常生活用品的方式玩玩具,也就是幼兒只是對物體的實體世界的特質做出反應。例如:推小汽車在地板滑行同時嘴巴發出『ㄅㄨㄅㄨ!』的聲音、或是用小盤子盛糖果、拍球或將球丟出去。發展的年齡約在14個月大開始幼兒已可以根據經驗而表現出功能性遊戲。在遊戲策略上可讓孩子從對物件操作「有概念」開始進行,讓孩子了解及認識物件的功能性。由於此階段也逐步的進入皮亞傑認知發展理論的前操作(運思)期,當下符號的學習會是一個重點,所以過程中也可運用互動式的教學進行仿說練習以增加孩子的詞彙量。




 




建構式遊戲指的是有目的、有組織拼湊出他人可以辨認〈或他自己命名〉的產品,如房子、飛機、機器人。此時準備進入皮亞傑認知發展理論前操作(運思)期的中後階段,孩子逐漸發展出計畫的能力,當孩子腦海裡開始有想法、有概念、因果的訊息呈現出來時,孩子開始會去展現出他們所看所聞的事件,當幼兒的行為越來越有組織,越來越具目標導引,就是建構式遊戲出現的時候,遊戲的內容包含堆疊積木、玩樂高、黏土、畫圖等。遊戲過程孩子發展仍以自我中心的方式進行思考,是以知覺和外表來思考並解決問題,所以在遊戲策略上可讓孩子展現他的作品、表達他的想法,也可透過簡單團體互動的模式,讓孩子透過互動的模式有機會去模仿他人的玩法,增加更多的經驗,讓孩子越玩越好,進而展現出更成熟的表現及成就感。




 




表徵式遊戲屬於假裝活動,從自己指向開始,例如:幼兒假裝喝牛奶。在十五至二十一個月之間,轉變為他人指向,逐漸呈現出社會行為,例如:幼兒餵洋娃娃吃東西。兩歲與三歲間,會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連續行為來反應相似的主題,例如:扮家家酒活動、讓小熊和娃娃坐在桌邊,並拿茶給娃娃喝。三歲以後的幼兒,這種一連串的連續假裝動作越來越多,內容越來越複雜,對玩物的依賴也越來越少,他善於利用隨手可得的道具,甚至只要語言即能塑造想像性情境,至此表徵性遊戲發展即告完成。更大者的孩子能進一步扮演他人的角色,孩子是認同該角色,而不單只是模仿該角色的行為,例如:幼兒幫別人打針,因為他想像自己是醫生,而不只是單存模仿醫生做出這個動作。發展的成熟性會在幼稚園大班趨於明顯,該年齡指標性的活動包含扮家家酒、角色扮演、玩具卡,但過程中互動還是比較薄弱,仍是以自我為中心。




 




戲劇性遊戲是表徵性遊戲成熟、精進的一種表現,約出現在3歲至4歲半的幼兒,此時孩子具備更精熟的假裝能力、更複雜且彈性的語言技巧,兒童逐漸開始從事假裝的想像遊戲,可以參予各種角色的情境、對話或行動,可和同儕共同分享一個社會劇的架構,一起持續鋪陳一個故事。因為該階段逐漸表現出合作的特質,孩子的意見也增多,開始會加入許多自己的想法,所以在遊戲設計上可增加互動的元素,藉由討論的過程分配彼此的工作,例如誰當蝴蝶誰當毛毛蟲的戲劇活動。




 




規則式遊戲約在七歲至十一歲間,時值國小低中年級(1~4年級),該階段屬於皮亞傑認知發展理論的具體操作(運思)期,兒童的認知能力與接受規則的能力增加,可以以邏輯來解決問題,邏輯可應用於具體的物體和事件上,所以這時更有能力可從事具有規則性的遊戲,例如:捉迷藏、球賽或下棋等,此時在遊戲策略上也可由孩子來設計遊戲的規則及內容。




 




【社會性遊戲的種類與階段】




 




依據遊戲的社會性特質來看Parten(1932)將幼兒遊戲的發展分為不參與行為、旁觀者、單獨遊戲、平行遊戲、聯合遊戲、合作遊戲。不參與行為指的是沒有參予任何遊戲活動或社會互動,只是隨意觀望。遊戲策略上執行者需演給孩子看,可透過多元(聽覺、本體覺)的刺激,甚至是強行介入孩子的世界來誘導或提升孩子的視覺注視。旁觀者指的是大部分時間都在觀看他人遊戲,偶而和他人交談,有時候會提出問題或提供建議,發展年齡會出現在2歲前,遊戲策略上可以試著演給孩子看,讓孩子覺得好玩,讓孩子有模仿的對象及經驗,過程中也可以由其他成員進行邀請的動作。單獨遊戲指的是獨自遊戲沒有和別人互動,附近也沒有其他幼兒玩相同的玩具,發展年齡會出現在2.5歲前,遊戲策略是試著加入他的遊戲中,以孩子的遊戲主軸發展。平行遊戲指的是幼兒玩與鄰近幼兒相同的玩具,但彼此之間沒有互動,發展年齡會出現在3.5歲前,遊戲策略是執行者先加入其他成員的遊戲,試著讓孩子覺得我們玩得很好玩的樣子,再進行邀請加入的動作。或是直接混合雙方的玩具再進行部分分享/分配的動作。聯合遊戲指的是幼兒和其他幼兒一起玩,進行相似但不一定相同的活動,遊戲中沒有分工和組織,發展年齡會出現在4.5歲前,遊戲策略會以加入孩子互動、輪流、競賽的元素。合作遊戲指的是遊戲具有組織性,幼兒和其他幼兒合力完成某個作品或達成某個目的,發展年齡會出現在4.5歲之後,遊戲的策略會加入分組的架構。




 




由於3-4歲的兒童開始會跟同儕一起玩,這個過程刺激兒童在共玩時必須建立共同的注意力焦點、所以在進行社會式遊戲時,在策略上要想盡辦法讓孩子注意到你、注意到教具的型態、注意到遊戲的內容,這樣孩子才會知道他在玩什麼,在跟誰在玩。而這過程中,語言及非語言表達與理解能力、社會行為、情緒控管能力及問題解決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要學習表達,學習對誰表達,當對方聽不懂或無法接納時,孩子的情緒及挫折忍受度是否可以忍受,也就是有被拒絕的能力,孩子會想方法去解決遇到的問題,所以在策略上可試著設計讓其他孩子不跟他玩或是加入有吵架的橋段。




 




【了解孩子的需求與想法】




 




大人要了解的是孩子目前的發展階段是哪一個?這樣玩起來大家才不會有過多的挫折感。大人要了解的是孩子目前常在玩的遊戲是什麼?試著先加入孩子的遊戲再引導更成熟的遊戲發展。大人要了解的是身為家長或是老師的您,在童年階段又期待/盼望些什麼呢?回想過往的自己,也許孩子的想法似曾相似,只是現在的你忘記以前的腳色罷了。




 




【大人的窘境】




 




時間的問題,大人常常挪不出時間陪孩子進行簡短的遊戲操作。沒有耐心,大人無法理解孩子的認知發展階段,常常對孩子的技巧表現出過多的期待,或是因為時間及計畫上的關係而無法等待孩子玩成遊戲。放不下身段,礙於腳色的問題,大人常無法融入或進入孩子的世界中,也或者無法與孩子一起進行幼稚的遊玩方式,以致於無法與孩子進行有效率的互動遊玩方式。技巧性不足,由於大人本身的個性或者是距離童年過於遙遠而遺忘了兒童的遊戲精神,以致於在技巧上無法引起孩子的共鳴性。




 




【遊戲的設計】




 




注意的項目有環境的設計、玩具的選擇、執行遊戲的方式、以及執行者的技巧。




 




在環境的設計上,要注意的有空間的大小,這樣才可以掌握孩子進行遊戲的動向。設備的結構,這與遊戲的內容保有高度相關性,是要進行靜態活動、動態活動、積木課程、又或者是球類運動,各項活動所需要的設備是不一樣的。空間的明亮度,明或暗,在遊戲內容上會有不一樣的玩法,孩子的表現會不一樣,而且也會有其不一樣的目標。教具的擺放位置,會影響遊戲的流暢性,例如快速就可以取得教具也許會增加流暢性,但也或許會因為孩子容易注視到教具的存在而產生分心。總之在環境的設計是需要在安全的環境建構下,使遊戲更有流暢性。




 




玩具的選擇,遊戲的過程並不取決於玩具的質與量,玩具越一般性、越普通,就越有詮釋的空間,能進行的操作方式就越多,想像的成分也就越容易表現出,例如雪花片。所以在選擇玩具上是隨手可得的越好,這樣才能讓孩子發歡想像力,凸顯出孩子的遊戲能力。因此玩具的玩法可以多元性,不要過於專一,一種較具至少可以呈現出三種以上的玩法越好。機械式的玩具或複雜度越高的玩具會讓兒童過於專注於玩具的操作過程,花太多的時間在了解玩具上,而使得與大人間的互動遊戲也會相對減少,且容易因操作上的挫折影響情緒表現,所以建議上,通常不建議找很貴很複雜的玩具進行遊戲,例如變形金剛。在遊戲的選擇中,執行者需先了解玩具可玩的各種可能方式,如此有能有效率的與孩子進行遊玩。




 




【執行遊戲的方式】




 




執行遊戲的方式有不同的模式,第一個模式是加入或觀察孩子的遊戲(自由遊戲),此時孩子可能是不參予者或是旁觀者,遊戲的策略上是以孩子為主導者,大人僅是配合加入或是在旁觀察。第二種模式是協同(協助)式的遊戲,策略上以孩子的想法為主,大人協助執行遊戲的方法,例如堆疊城堡、尋寶遊戲。第三種模式是引導式遊戲,由大人擬定遊戲方向,再添入孩子的想法。第四種模式是直接主導式的遊戲,完全依照大人的規則進行遊戲,主要是依據明確目標進行,例如要增加孩子的某項能力。總之,執行遊戲的方式整體上是著重在遊戲的流暢性。




 




【執行者的技巧】




 




執行者的技巧有三項,態度、互動方式、期待感。




 




態度上必須很快的就能吸引孩子的目光(注意力),執行者須具備部分表演者的天份,多加利用演戲的技巧來吸引孩子。讓孩子覺得你是他的玩伴,在互動上盡量式採取平輩式的互動方式,你們是朋友。讓孩子覺得你(大人)是好玩的,會有想再與你玩的想法與衝動。不要讓孩子覺得跟你玩是有壓力的,所以少點嚴肅與苛責,多點鼓勵與歡笑。




 




互動方式上與孩子講話的高度要盡量對齊,這樣孩子才不會有壓力,可以採取蹲姿或是坐姿與孩子進行對話。語調的起伏要收放自如,姿體語言要夠豐富且隨心所欲,如此才能快速的吸引孩子的目光進行遊玩互動。




 




期待感上不要太高,以避免大人不必要的挫折及情緒,在進行競賽式的遊戲可以假裝輸一下,讓孩子有贏的成就感,進而擁有想要再玩一次的想法。




 




【遊戲就是要這樣玩】




帶領者必須在遊戲中盡量產生互動、藉此增加孩子的能力、且必須引導孩子持續維持注意力在玩伴的身上,這過程當中帶領者也必須製造多一點的對話、多一點的互動,帶領者可擅用自己的姿體語言來引導孩子注視著你、注視其他的成員、注視在正在執行的教具,可以的話可以要求所有的成員與你一起去做同樣的一件事,所以帶領者的心態上必須放下身段與孩子一起去做一些幼稚好玩的行為,然後帶領者(執行者)必須與孩子一起陷入遊戲的世界裡,不管外界的干擾與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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